医院管理处关于2018年寒假期间公费医疗对外服务时间的通知
医管〔2017〕39号
医院管理处关于2018年寒假期间公费医疗对外服务时间的通知
校机关各部、处、室,各学院、直属系,各直属单位,各附属医院(单位),产业集团,各有关科研机构:
根据学校校历安排,2018年寒假从2018年1月21日起至3月3日止。寒假期间,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安排人员值班,现将寒假期间对外服务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对外服务时间
(一)南校园
1月22日 |
星期一 |
2月8日 |
星期四 |
1月25日 |
星期四 |
2月12日 |
星期一 |
1月29日 |
星期一 |
2月22日 |
星期四 |
2月1日 |
星期四 |
2月26日 |
星期一 |
2月5日 |
星期一 |
3月1日 |
星期四 |
办公时间:周一: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3:00—5:00;
周四: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不对外。
办公地点:南校园逸夫楼二楼(农行上面)。
联系电话:84114118。
(二)北校园
1月23日 |
星期二 |
2月13日 |
星期二 |
1月30日 |
星期二 |
2月27日 |
星期二 |
2月6日 |
星期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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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办公时间:周二上午8:30-11:30,下午3:00-5:00。
办公地点:北校园行政楼后座110室。
联系电话:87333085。
二、业务受理
假期只受理住院费用报销和重大疾病住院请款;暂停门诊报销业务和普通疾病、慢性病住院请款。
三、温馨提示
假期教职工需做特殊检查或治疗,请个人先缴费检查或治疗,开学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公医办办理报销手续。学校公医管理规定,凡特殊检查结果为正常、无异常或退行性改变的,检查费用由单位、个人各负50%。
特此通知。如有特殊情况,另行通知。
医院管理处
2017年12月29日
(联系人:吴慧敏,联系电话:84114118)